发布时间:2022-11-0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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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注册申请实施电子申报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学习笔记(一)
一、有一些同仁看到征求意见稿中多处提到eCTD,误以为自2022年12月1日起要全面实施eCTD申报,内心颇为慌乱。其实本次公告旨在药品注册申请全面取消纸质申报并实施电子申报,而根据2021年9月发布的《关于实施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申报的公告》(2021年第119号),eCTD同时也需要交一套纸质,因此在本次公告一并取消。
二、自今年1月29日CDE发布关于疫情期间调整受理工作方式及接收申报资料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月7日实施之后,形式审查全面电子化至今已经将近9个月,企业和CDE也逐步适应申报资料电子光盘的准备和审查,现在过渡到电子申报时机已经成熟。
三、根据附件3. 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申请人需对申报资料中的所有PDF文件使用申请人或注册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对申请表还需使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这是与“通知”的最大不同之处,由于纸质资料全面电子化,纸质资料中的公章和申请表法人的签名将会被电子签名所替代,企业需要通过药审中心网站“申请人之窗”栏目“CA直通车”申领电子签名。
四、相信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中国会处于类似于欧洲NeeS (Non-eCTD electronic Submissions)和eCTD并存的阶段,随着企业和监管方对于电子申报的逐步适应,电子申报易于传输、拷贝、存档、检索的优势会逐步显现。而根据《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十四五”(即2021-2025年)期间将“实现药品注册等审批事项的网上电子申报以及批准证明文件电子证照化”,这意味着光盘递交以后会逐步过渡到电子网关递交(类似于现在的备案类变更),进一步惠及企业,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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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注册申请实施电子申报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学习笔记(二)
附件1
关于药品注册申请实施电子申报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药品审评审批效率,国家药监局决定药品注册申请申报资料实施电子形式递交,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2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以及审评过程中补充资料等,调整为以电子形式进行递交,申请人无需递交纸质申报资料。现有工作程序不变。
小格笔记:备案类变更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网上电子申报,受理形式审查自2022年2月7日全面电子化,年度报告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在线提交,中国药品注册电子递交一步一个脚印,时值2022年底,全面电子化的时机已经成熟。实施范围为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临床试验申请、上市许可申请、化药一致性评价申请、审批类变更、再注册、一次性进口等)以及审评过程中补充资料。
2022年12月1日前已提交纸质申报资料且注册申请已受理的,审评过程中的补充资料等仍采用纸质申报资料形式进行递交。
二、申请人应当按照现行法规及电子申报资料要求准备电子申报资料,将光盘寄送至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提出申请。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将基于电子申报资料开展受理、审评审批工作。电子申报资料相关申报要求由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另行发布。
小格笔记:2022年2月7日开始,受理(形式审查)全面电子化,纸质申报资料仍是审评审批的依据;2022年12月1日开始(最终实施时间以此公告正式版为准),受理和审评审批均基于电子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资料相关申报要求由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另行发布”,本次公告附件2. 关于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附件3. 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附件4. 药品注册申请电子文档结构均是对电子申报资料的要求,是否CDE会另行发布更加细致的要求?让我们持续关注CDE官网的动态吧。
同时,申请人应当做好对纸质申报资料的保管和存档管理工作。
小格笔记:虽然申报资料全面电子化,仍然要求企业准备纸质申报资料用于存档。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行政许可文书由“药品业务应用系统”及“药品eCTD注册系统”即时推送,受理行政许可电子文书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
小格笔记:以后签收单、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不再有纸质版,电子版与原来的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采用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eCTD)进行申报的,无需再提交纸质申报资料,其他要求仍需按照《关于实施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申报的公告》(2021年第119号)执行。
小格笔记:取消eCTD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的要求,大大减轻中国eCTD申报的工作量,如果对eCTD申报再给予一些优惠措施(比如审评单独排队),相信来年企业采用eCTD申报的积极性会大大提高。
附件2
关于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注册申请实施电子申报的公告》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及审评过程中的补充资料等调整为以电子形式进行递交,现就电子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电子申报资料准备
申请人应当按照现行法规、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及药品注册申请电子文档结构等相关要求准备电子申报资料(含承诺书),并将光盘寄送至药审中心提交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需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名的申领和使用详见药审中心网站“申请人之窗”栏目“CA直通车”。
小格笔记:纸质申报资料项目资料封面需加盖注册代理机构公章、申请表需加盖注册代理机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以后将被电子签名所替代,企业需提前至药审中心网站“申请人之窗”栏目“CA直通车”申领电子签名,这是和之前最大的不同之处,企业需要提前准备。
光盘盒封面及档案袋封面要求详见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
二、电子申报资料受理与接收
(一)药审中心在收到药品注册申请光盘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受理形式审查。受理行政许可电子文书均由“药品业务应用系统”及“药品eCTD注册系统”推送并以短信提醒,申请人可即时查询和打印,药审中心不再邮寄受理行政许可纸质文书。
小格笔记:非eCTD申报和eCTD申报的受理行政许可电子文书分别由“药品业务应用系统”及“药品eCTD注册系统”推送并以短信提醒,药审中心不再邮寄受理行政许可纸质文书(签收单、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以后签收、受理、缴费信息可以即时送达,加上2022年11月1日开始全面发放药品电子注册证,RA人在收发室苦等快递以及风尘仆仆奔赴大成广场取批件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啦,“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监管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持续进步,让RA人可以更加专注于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跨部门的沟通,点赞!
(二)对于药品注册申请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正或不予受理的,或审评过程中的补充资料等不符合《药品审评中心补充资料工作程序(试行)》等相关接收要求的,申报资料光盘由药审中心按程序进行销毁处理,不再退回申请人,请申请人留好备份。
三、其他要求
(一)关于光盘数据可读性
药审中心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光盘后,对可正常读取的光盘进行签收和接收;如光盘损坏或数据无法读取,药审中心将及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并提醒重新递交,原光盘将按照销毁程序处理。
(二)关于光盘整理
申请人需按本通知要求提交2套完整电子申报资料光盘(含临床试验数据库,应单独装盒),分别供电子申报资料审评和核查使用。后续随着信息化工作逐步推进,药审中心将及时调整相关要求。
小格笔记:之前电子申报资料光盘仅用于形式审查,所以只需提交1套,现在需要提交2套,分别用于审评和核查。
(三)关于原料药登记资料
原料药登记资料应采用PDF格式文件进行整理,电子签名等相关要求参照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
小格笔记:把扫描版PDF文件转成图片插入到Word里的体力活,以后应该不需要再干啦~~
附件3
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
(征求意见稿)
一、版面要求
本通知对于电子注册申报资料的文字体例及页面设置等要求,请参考《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药品注册申报资料格式体例与整理规范〉的通告》(2020年第12号)的相关要求。
二、文件格式
1.PDF格式的文件版本应为1.4、1.5、1.6、1.7或PDF/A-1、PDF/A-2。PDF文件中的内容需要符合可复制、可搜索的要求,建议申请人使用由源文件(如WORD文件)转化形成的PDF文件,不使用扫描后创建的PDF文件。如申报资料包含无法访问电子来源的文件或需要第三方签章的文件,该部分资料可以是扫描后创建的PDF文件。扫描后创建的PDF文件属于纸质文件的数字转化,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有关要求。对于上述需要扫描后创建的PDF文件,应启动光学字符识别(OCR)功能,确保内容可复制、可搜索。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操作检查确认内容已正确转换:一是突出显示某一文本区域;二是检索某个词或短语。若未能突出显示文本区域或检索结果中未能显示词或短语,则证明OCR并未识别该文本。
小格笔记:尽量使用由源文件(如Word文件)转化而成的PDF文件,扫描版PDF文件OCR的要求,与《eCTD技术规范 v1.0》及2022年1月《药审中心关于疫情期间调整受理工作方式及接收申报资料要求的通知》要求一致。OCR的软件,Adobe Acrobat Pro、福昕高级PDF编辑器、ABBYY FineReader都是不错的解决方案。
2.临床试验数据文件相关格式要求详见药审中心网站《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指导原则(试行)》。
三、文件名称
电子申报资料文件及文件夹命名仅允许使用下列字符:汉字、英文字母“a”至“z”、数字“0”至“9”、中划线“-”和下划线“_”。对于申报资料中的任一文件,由根目录文件夹开始的所有文件夹和文件名(含扩展名)路径长度不应超过180个字符,单一文件夹或文件名称(含扩展名)长度不应超过64个字符(32个汉字)。
小格笔记:文件及文件夹命名要求,与《eCTD技术规范 v1.0》及2022年1月《药审中心关于疫情期间调整受理工作方式及接收申报资料要求的通知》要求一致。可以使用小格今年5月开发的iReg小程序:批量提取文件名及文件路径进行批量检查,提高效率:
四、文件大小
申请人需控制申报资料中单个PDF文件在200MB以内。针对大于200MB的文件,建议申请人按照内容进行拆分,并通过标题名称来反映原文件被拆分,例如:文件标题-1、文件标题-2等。单个临床数据库文件(xpt格式)最大可允许4GB。
小格笔记:《eCTD技术规范 v1.0》及2022年1月《药审中心关于疫情期间调整受理工作方式及接收申报资料要求的通知》对单个PDF文件大小限制为500MB,此次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减少至200MB,是否为以后过渡至电子网关递交做铺垫?大家对此如果有建议,可以在本次征求意见时提出。
申报资料内容较多,容量需求较大时,申请人应使用一张DVD光盘而不是多张CD光盘进行提交。如果无法只提供一张光盘,或者大型提交不得不使用多张光盘,可按照模块进行拆分,除非单个模块大小超过光盘容量限制,否则不建议将单个模块的提交文档拆分到多张光盘上。
申请人应对中文申报资料在文件内部和文件之间建立书签和适当的超文本链接。
小格笔记:书签和超链接的要求,最严格的是《eCTD技术规范 v1.0》的要求:
如何创建书签和超链接,这也是一门技术活,Word中的标题和样式转为PDF之后可以成为书签,Word中的超链接和交叉引用转为PDF之后可以成为超链接,而使用Adobe Acrobat Pro(不是Adobe Acrobat Reader哦)可以在PDF中直接创建书签和超链接,当然还有专门的Adobe Acrobat Pro插件可以大大提高书签和超链接创建和编辑的效率。请大家参考iReg公众号年初转载的文章关于电子申报资料的Word及PDF文件处理技巧,里面有两个详细的视频教程可以很好地帮助大家。Adobe Acrobat Pro插件大家可以试用iReg公众号年初分享的免费软件Collie PDF Sharper,相信不会让大家失望。
同时注意,仅中文资料有书签和超链接的要求,外文资料不做要求,因为中文资料是审评资料,外文资料为参考资料。
五、页码编制
页码编制要求请参考《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药品注册申报资料格式体例与整理规范〉的通告》(2020年第12号)的相关要求。
六、文件压缩、加密
申请人不得对提交的申报资料中的文件进行任何压缩处理,不得对提交的媒体介质以及申报资料中任何级别的单个文件/文件夹进行安全设置或密码保护。文件设置应允许打印及文本和图形选择。
七、电子签名要求
申请人需对申报资料中的所有PDF文件使用申请人或注册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对申请表还需使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电子签名的申领和使用详见药审中心网站“申请人之窗”栏目“CA直通车”。
药审中心将对申报资料中“申请表”章节及《承诺书》的所有PDF文件进行电子签名校验,校验不通过的申报资料将无法进入后续申报流程。
小格笔记:企业需要尽快根据要求通过药审中心网站“申请人之窗”栏目“CA直通车”进行申领。
八、光盘要求
申请人准备的电子申报资料,需通过物理电子媒介提交。目前只接受一次写入型光盘作为存储介质,包括CD-R、DVD+R、DVD-R这三类。不得使用双面DVD或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设置密码保护。
申请人应将光盘装入光盘硬盒中,光盘盒封面一般包括:申请事项、资料类型、注册分类、药品名称、规格、申报单位、数据核对码、受理号等内容,本套光盘共*张、本盘为第*张、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加盖申请人或注册代理机构公章。光盘盒应封装于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内容应与光盘盒封面保持一致。
申报资料光盘应使用“药品业务应用系统”及“药品eCTD注册系统”打印的封面;临床试验数据库光盘封面要求请参照药审中心网站《关于提交临床试验统计数据库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全部图谱的通知》及《关于补交“临床试验数据库”资料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审评过程中的补充资料、稳定性研究资料和证明性文件光盘及档案袋封面见附件。
小格笔记:光盘硬盒封面和装光盘的档案袋封面均需使用“药品业务应用系统”及“药品eCTD注册系统”打印,相信今年2月份以后递交过形式审查用光盘的小伙伴们都很熟悉啦。
光盘硬盒封面示例:
光盘档案袋封面示例:
申请人应对提交的存储介质承担全部责任,直至该存储介质交付至监管机构。在运输过程中,承载申报资料的存储介质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由申请人负责。申报资料存储介质交付至监管机构之后,其安全性和完整性由监管机构负责。
九、计算机病毒检查
申请人需对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提前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并在《承诺书》中提供计算机病毒检查声明。监管机构接收到申报资料后将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如发现计算机病毒将导致申报资料无法进入后续申报流程。
小格笔记:同时也可以把这张表当做中国注册申报资料要求的汇总对比,可以看到,目前我们仅临床试验申请和上市许可申请采用CTD格式,化药一致性评价申请、审批类变更、再注册、一次性进口尚未采纳CTD格式。另外,年度报告中国也是采用一套特有的系统,并未使用CTD格式。由此可见,中国离全面eCTD申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CTD是eCTD的基础,只有所有申请都采用CTD格式了,才有实施eCTD的可能,这也是为什么《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申报的公告(2021年第119号)》仅针对化学药品注册分类1类、5.1类,以及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和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的上市许可申请试行eCTD的原因所在。
备注: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取消36项证明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4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取消16项证明事项的公告(第二批)》(2019年第55号)以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取消68项证明事项的公告(第三批)》(2019年第102号)要求,相关证明文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由我局内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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